來源:小羅2021-06-23 09:13
6月22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事件經第二次聽證會後做出裁決:宣布將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的禁賽期縮減至4年零3個月(51個月),禁賽期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結束。
孫楊無緣東京奧運 8年禁賽減為4年3個月
關於孫楊事件的第二次聽證會,是在5月25日到26日期間舉行的,與第一次聽證會向公眾開放的形式不同,此次是通過視頻會議的形式不公開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也不接受任何采訪,在做出裁決後直接對外宣布。裁決文書顯示:CAS對孫楊做出了禁賽8年的裁決。此次裁決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33個半月。
2020年4月30日,孫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其禁賽8年提起上訴,要求撤裁,獲得受理。6月15日,孫楊追加申請重審仲裁裁決。7月底,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確認了孫楊最新上訴已獲得受理。
2020年12月24日淩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並將該案件發回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由新的小組主席帶領的仲裁小組進行重新審理。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之所以撤銷CAS的裁決,是認為CAS的仲裁小組主席涉嫌存在偏見和歧視。而且,其部分存在問題的言論甚至是在其已經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後所發表的。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對於該仲裁小組主席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禁賽判決。
2021年4月2日,CAS發布通告,宣布關於孫楊事件的第二次聽證會的舉行時間為5月24日至28日(後確認為5月25日-27日),采取視頻會議的方式進行,同時還會組成新的三人仲裁小組,且聽證會不公開舉行,並且裁決結果不是當場宣布。
最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於6月22日宣布裁決結果:將孫楊禁賽期縮減至4年零3個月,從2020年2月28日開始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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