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薩上訴被駁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維持50萬歐元罰款決議

來源:直播吧2024-10-20 02:14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駁回了巴薩的上訴,維持了歐足聯對其罰款50萬歐元的決定。這一決定源於巴薩在2022財年錯誤申報收入所涉及的爭議。具體而言,巴薩錯誤地將2.67億歐元的電視轉播權收入報告為相關收入,而歐足聯認為這並不符合規定。

歐足聯的俱樂部財務控制機構於2023年7月做出了處罰決定,並認定巴薩是故意違反規定的。巴薩隨後向歐足聯上訴,但被駁回,最後將案件提交給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於9月18日做出了裁決,裁定巴薩違反了歐足聯的財務可持續性和公平競爭規定。

這項罰款是由巴薩錯誤申報無形資產(非球員轉會)出售收益為相關收入而導致的。根據規定,這些收入並不屬於相關收入範疇。而歐足聯認為巴薩在2022年出售的電視轉播權的收入也不應算作相關收入。而當時,巴薩是為了恢復經濟償付能力才進行這一出售。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稱,這筆銷售包括了俱樂部在25年內獲得的西班牙國內聯賽10%的電視轉播權。雖然巴薩向歐足聯的上訴法庭上訴,並稱這樣的處罰並不成比例,因為西甲認為這些操作是合適的,但他們的上訴在去年10月被駁回,最終將案件提交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最終,法庭於本周五公布了裁決,裁定巴薩違反了歐足聯的財務可持續性和公平競爭規定。

法庭認為,"巴薩的特殊法律結構和出售原因並不會影響到相應的監管框架"。同時,"低額罰款無法達到足夠的威懾效果"。在保持處罰的論證中,法庭認為,"違反規定的故意行為,以及2.67億歐元相關收入的高估,使得這一違規行為非常嚴重,因此嚴厲的處罰是合理的"。此外,巴薩是首次違反規定,這一事實"並不會被視為減輕因素"。法庭還補充道,"低於50萬歐元的罰款可能無法對像巴薩這樣重要的俱樂部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無法阻止他們故意錯誤申報收入而對其財務造成重大影響"。

最終,法庭還裁定巴薩需支付1萬瑞士法郎作為歐足聯在這個程序中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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